延平榮譽章警員王嘉豪
一、本大隊第一中隊小隊長柳宏義、警員王嘉豪(首功)、張新育、黃鴻裕等4人,擔服114年02月24日08時至12時巡邏勤務,在本市萬華區環河南路二段、和平西路三路口前路檢,於10時20分許,廖嫌駕駛自小客車(車號8**3-**)行經路檢點時,神色慌張,王員見狀便示意停止加以盤查,廖嫌自知難逃查緝,從外套左邊口袋主動交付第一級毒品海洛因1包(純質淨重:29.68公克)、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3包(純質淨重:28.0611公克)等違禁品,全案將廖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移請刑大偵一隊接續偵辦。 二、近年國內各種毒品氾濫,已造成整體社會恐慌,本大隊負責本市第三層巡邏網,為有效打擊不法,蒐集整合治安熱區熱點資料,針對鎖定區域加強巡邏、路檢,打擊犯罪;渠等勤務落實,工作認真,運用盤查技巧突破嫌犯心防,順利查獲大量毒品,免除毒品流入社會殘害青少年,對維護社會治安著有功績,建請予以表揚首功警員王嘉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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