延平榮譽章警員林祺恩
一、本大隊第二中隊小隊長顧憶東、警員林祺恩(首功)、林佳洵、陳建文等4人,擔服113年10月3日20時至24時巡邏勤務,在本市內湖區南京東路6段505號前實施路檢,於23時10分許,攔查自小客車B**-0***號時,林員目視該車副駕駛座腳踏墊置放白色粉末物品,經毒品檢測系愷他命共30包(經鑑定純質淨重71.8824公克),隨即逮捕駕駛陳O震,並執行附帶搜索,於該車內起獲毒品即溶包859包(經鑑定第三級毒品卡西酮純質淨重104.65公克)、毒品哈密瓜錠12包(經鑑定第三級毒品硝甲西泮總淨重11.46公克 )、毒品綠白色膠囊5包(經鑑定第三級毒品卡西酮總淨重18.9550公克)、毒品棕色膠囊3包(經鑑定為三級毒品卡西酮總淨重9.7050公克)及毒品綠色方形藥錠1包(經鑑定安非他命純質淨重0.2198公克、愷他命純質淨重0.7607公克),全案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,移請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一隊續辦。 二、林員工作認真,勤務落實,積極查緝,線上立破販毒案,對維護社會治安著有功績,表揚首功警員林祺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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