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優良事蹟第一中隊1100427

警員余昌勇、陳秉蒝、徐暐捷等3人,擔服110年4月19日0時至4時巡邏勤務,於0時20分許,行經臺北市萬華區廣州街與西昌街口時,副駕駛座的余員發現一名學齡前幼童衣著單薄獨自漫步,便立即下車關切,經過詢問後,得知該童未滿四歲,且手腳微冰,陳員即脫下制服外套幫幼童保暖,再關心其飢飽,經研判該童應是好玩,趁家長忙於手邊事務,擅自開門離家,並一路遊逛至艋舺公園一帶,遂決定在原地停留等待家長前來尋找,經過許久未見有人前來,為該童安全著想,余等3員決定將該童護送至附近的萬華分局龍山派出所,讓其在派出所等待其家長領回,果然,其家長不久便因為失去該名幼童行蹤而至派出所報案,並因此順利接回幼童,余員等3人提升為民服務之正面形象,足堪全體同仁表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