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優良事蹟第六中隊1101025

警員戚文明擔服110年10月25日15-17時市政府東門守望勤務,於15時50分許經勞動局服務台通知有一名男子在服務台前割腕,戚員遂前往處理,到場後了解該名男子為李○七先生,現場並未發現刀具,李民當時表示不需協助,要馬上離開,故由戚員陪同其至東門外,豈料李民復拿出刀子表示欲割頸,戚員為避免危害發生,遂立即上前奮勇奪刀,並通知救護車及三張犁派出所到場處理,後與三張犂派出所同仁陪同李民送上救護車就醫。戚員工作積極、冒險犯難、阻卻危害,為民服務有具體成效,足堪全體同仁表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