模擬槍主要組成零件宣導持有模擬槍主要組成零件怎麼辦?
- 發布機關: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
因應政府展現打擊非法槍枝決心,113年1月3日公布修正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部分條文,將模擬槍罰則從行政罰提升至刑事罰,並納管模擬槍主要組成零件為行政罰。 民眾若持有模擬槍主要組成零件,且未於114年2月12日前完成報備程序,依法可處新臺幣2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並沒入。 若持有模擬槍主要組成零件怎麼辦? 步驟一:帶什麼?即日起至114年2月12日攜帶主要組成零件及身分證件。 步驟二:是否繼續持有? 步驟三:等結果。 如非模擬槍主要組成零件,發還民眾。
發布機關
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