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延平榮譽章警員洪思宇

一、本大隊第一中隊警員洪思宇(首功)、徐暐捷、林衛瑩、黃裕勝等4人,擔服112年10月04日20時至24時巡邏勤務,在內湖區南京東路六段505號前路檢,於22時40分許洪員見陳○運駕駛該自小客車(車號AFM-9009)行經路檢點時眼神閃爍、神色慌張,遂予攔查,經其同意後查看車內時,洪員發現後座椅墊上黑色手提箱有異,陳嫌見瞞不過警方,主動坦承手提箱內為仿金牛座改造手槍1把、彈匣1個、子彈1顆等違禁品,全案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請內湖分局偵查隊接續偵辦,並持續溯源擴大追查槍枝來源,以維護社會治安。

 二、近期聚眾鬥毆事件頻傳,已造成整體社會恐慌,本大隊負責轄區幅員遼闊,為有效打擊不法,蒐集整合治安熱區熱點資料,針對鎖定區域加強巡邏、路檢;渠等勤務落實,工作認真,觀察細膩,順利查獲改造槍枝及子彈,免除槍枝流向滋事份子,造成治安顧慮,對維護社會治安著有功績,表揚首功警員洪思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