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延平榮譽章警員林高次

一、 本大隊第三中隊小隊長蕭芸璟、警員林高次(首功)、陳政憲、上官立儀等4員,執行109年7月12日22時至2時巡邏勤務,於1時10分許在本市文山區辛亥路六段1號前,攔查呂姓民眾所駕自小客車(車號9XX1-XX)時,林員見同車乘客陳O益神色慌張,即請陳民下車盤查,經查證身分後發現該民係毒品人口,在取得同意檢視其身上物品後,陳嫌自知無法再隱匿,遂自行將隨身手提包內的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5包 (純質淨重174.196公克)交付林員,並坦承持有及施用二級毒品,全案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帶隊偵辦,製作相關筆錄,移請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續辦。
二、 近年國內各種毒品氾濫,已造成整體社會恐慌,本大隊負責本市第三層巡邏網,為有效打擊不法,蒐集整合治安熱區熱點資料,針對鎖定區域加強巡邏、路檢,打擊犯罪;渠等勤務落實,工作認真,運用盤查技巧突破嫌犯心防,順利查獲大量毒品,免除毒品流入社會殘害青少年,對維護社會治安著有功績。